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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正文
关于开展二O一六年度清远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活动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6-05-06 11:20:58    文字:【】【】【】 阅读 (437)

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建设部关于修订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有关考评验收工作的通知》(建住房物〔2000008号)的有关规定,参考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开展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活动的做法,我会决定开展2016年度清远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含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从本通知颁发之日起至715日止。

二、申报须提交的资料:

(一)《清远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达标申报表》或《清远市物业管理示范大厦达标申报表》、《清远市物业管理示范工业区达标申报表》(一式两份,可到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网站../../news/class/117.html下载相应的电子版表格);

(二)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项目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四)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五)消防验收文件;

(六)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七)各县(市)的项目还须提供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推荐函。

以上资料除申报表外,其它资料统一使用A4纸,需制作封面和目录(目录需按标准格式制作),每份资料需加盖公司印章和在右上角印上页码,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我会将在7月底组织专家对申请参加2016年度清远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的项目进行现场初步评估,符合条件的将继续参加创优工作,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将被劝退。我会将在8月底或9月初组织专家对申请参加2016年度清远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的项目进行现场考评。达到了清远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标准的项目,由我会授予 “2016年度清远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的称号。

 

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6年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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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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