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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的实施意见”自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5-09-08 12:06:07    文字:【】【】【】 阅读 (531)
 

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房产科要求:各物业企业参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文件,就是否存在开放用地红线内通信管线,签订排他性、垄断性协议进行自查,并于201599日前将自查结果反馈至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邮箱(qywyxh@163.com),或致电0763-36361010763-3636160

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598

附件下载:1441685167.doc (已下载2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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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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