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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正文
关于公布仍未交纳2014年度会费的会员名单的通知(清物协[2015]7号)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5-03-19 16:29:12    文字:【】【】【】 阅读 (665)
 

各会员单位:

按时交纳会费会员的是义务之一,是《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章程》的明确规定。201411月,我会已发出《关于尽快缴纳2014年会费的通知》(清物协[2014]51号),并逐一致电相关会员,要求会员按章程的规定交纳会费,大部分会员接到通知后均能按要求及时交纳会费,但至今仍有少部分会员未交纳会费,为此,现将未交纳会费的单位公布如下:

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未交会费单位一览表

序号

地区

会员名称

欠交年度

欠交金额

1

清远市

清远市顺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4

1000

2

清远市平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4

1000

3

清远君安置业有限公司

2014

1000

4

清远市溢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4

1000

5

清远市东新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4

1000

6

清远名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4

1000

7

清远市天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4

1000

8

佛冈文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4

1000

9

清远市兆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4

1000

10

清远嘉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4

1000

11

广州市龙能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2014

1000

12

清远鸿扬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2014

1000

13

广州市德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2014

1000

14

广东雅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2014

1000

15

清远市恒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4

1000

16

广东碧桂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阳山分公司

2014

1000

统计截止日期:2015319

上述单位若已经交纳会员,请及时与协会联系并提供相关交费凭证(如银行汇款单),以便秘书处修改相关数据。

请未交纳会费的单位于2015327日前交纳会费,逾期仍未能交纳的,我会将按《章程》第九条规定,取消其会员资格,并于2015年会员大会上公布。

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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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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