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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权财权不对等挫伤承接职能积极性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4-09-01 15:31:17    文字:【】【】【】 阅读 (556)
摘要:来源:清远日报 2014年8月29日

“事权财权不对等挫伤承接职能积极性”

发布时间:2014-08-29 来源:清远日报 点击: 1303次

制图:赵婵娟

维高物业管理公司的张先生隔三岔五就要往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跑。最近一个月,他已经连续给三个新楼盘办理了物业管理区域备案、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邀请招标备案、中标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等手续。在上述备案手续办妥后,新楼盘才可以办理预售证,因此每次都被老板催得很急。

“到行业协会办,这个流程会比到政府机关办顺畅一点,因为行业协会办的事更专一,行内的人也知道我们来办的事比较急。以前在政府部门办,遇上部门的领导出差、开会,等一两天是正常的。”张先生所说的“以前”,指的是一年以前。

2013年8月至9月,清远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与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先后签订了两批有关物业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的交接协议,市物业管理协会共承接了9项业务。从去年9月1日至今年8月20日,市物业管理协会就承接的9项事项共收件办理业务206宗,其中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备案38宗、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34宗、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换证37宗。

这是我市近年力推行政审批改革的一个缩影。有数据显示,2012年以来,清远市共清理各类事项1294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616项。

2013年至今,清远市共调整了三批行政审批事项共330项,其中取消117项,转移47项,下放69项,委托97项。至8月26日,市政府通过清远日报公布了市级政府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包括322项行政审批事项及其依据,向社会亮出行政审批权的全部“家底”。

成绩

去年以来市级政府向社会转移事项47项

早在2012年3月,市政府就下发了关于开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部署我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这份通知中提及,要合理划分职能转变的类别,包括取消政府不该管的职能、政府向社会转移的职能、向下级政府下放职能、保留的职能、取消收费、购买服务等。

通知称,“逐步将机关或事业单位承担的部分职能交由社会组织或市场主体承担,对于保留的政府职能,也要创新服务和管理方式,扩大向社会组织或市场购买服务范围。”转移职能的重点领域包括:不直接关系重大公共利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资质评定、资格核准等职能;行规行约和行业标准的制定、行业资格认定和准入审核、技术职称评定、行业等级评定、公信证明、行业信用建设、行业考核、行业评比、行业领域的学术和科技成果评审等行业性管理和协调工作;行业规划、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资产项目评估、检验、检测、检疫等行业性技术服务工作等5个重点领域。

从2013年至今年7月,清远市先后调整了三批行政审批事项共330项,涉及11个行政单位共47项转移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接,涉及政府部门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事项委托给相关协会和商会。梳理三批行政审批调整事项,市住建局向社会转移了13项,市旅游局转移了6项,市文广新局、市交通局、市卫计局分别转移了5项,市人社局、市科技局转移了4项。

走访我市较为成熟的几个行业协会,市中小企业协会承接了12项政府职能转移项目,市金属行业商会承接了13项,市物业管理协会承接了9项。以上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大多在去年八、九月间与职能转出单位签订交接协议,首次转移+承接事项的期限为一年。

亮点

物业管理协会承接政府事项走在全省前列

由于各行业协会均是首次承接政府审批事项,市内并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借鉴。

去年7月,在正式承接事项之前,市物业管理协会的秘书长郑顺福向珠三角的广州、佛山等城市的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讨教经验。问了一圈后,郑顺福发现,我市物业管理协会承接的事项是省内最多的,像佛山的行业协会只承接了2项,江门等城市的行业协会目前仍然只有组织行业内培训等常规职能。

郑顺福又向其上级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请教,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一名秘书长对他说,像清远这样转移力度之大、转移事项之多在全省并不多见,清远的物业管理协会很有优势,甚至连省级的行业协会也没有承接这么多业务。

承接事项确实可以成为行业协会的优势。郑顺福表示,当行业协会承接的事项足够多,意味着为行业内成员办的业务增多,增加服务的功能,更有利于行业协会建立威信,在今后组织各种行业内活动也更加有号召力。

作为转出方的市住建局,转出事项最多的是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科。该科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将属于物业管理行业的一些项目转出去,哪怕只是将原来审批中的核准环节转出去,都将大大减轻行政机关的工作量,同时在廉政建设方面也规避了一些风险。另一方面,由于企业要到协会办事,客观上促进了协会与企业的沟通,对于加强整个行业的建设,加快行业协会的建设和社会组织的成熟都有促进的作用。

好处

承接政府职能可提高行业协会的服务能力

市金属行业商会承接了政府13项转移事项,主要涉及再生金属行业实际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绩效评价、成果鉴定、结题验收;再生资源行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组织、验收组织等工作。商会的副秘书长孔小姐的意见与物业协会的意见相当,她指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对内可以促进商会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对外可增加商会的话语权,可以更好地为行业内企业反映诉求,加强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对话。”

市中小企业协会承接了政府12项转移事项,包括中小微企业社会诚信度调查、中小微企业服务满意度调查、中小企业诚信评比、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等。从去年9月承接上述事项以来,该协会办理业务宗数最多的是“中小企业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仅今年上半年就有228名来自企业的人员申报职称,占到全市企业类人员职称申报的1+3强。

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和督查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人才开发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一名工作人员认为,中小企业协会在宣传和发动中小企业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中作出很大努力和贡献。

市中小企业协会秘书长金元萍将这项工作的成绩归功于行业协会服务企业“变被动为主动”,不是坐在办公室等人申报,而是到企业中发动员工申报。

“不能用会员的钱办政府的事情”

有社会组织认为政府转移职能应“费随事转”,有部门愿付费但苦无依据和标准

目前,第一批转移出去的政府事项大多已过了第一年的协议承接期。市物业管理协会主动向市住建局要求再签一年,尽管承接这些事项以后,该协会并没有因此得到配套的经费。

根据协会章程,市物业管理协会的业务经费来源主要是会员服务费及举办业务培训。“协会的宗旨就是服务会员,收会员的钱就为会员办事。现在承接政府的职能就是为政府办事,我们不能用会员的钱办政府的事情。”在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郑顺福看来,承接政府职能意味着增加协会的工作量,这部分工作量及其带来的支出并不应该由协会一力承当,政府把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应该算作政府购买服务,应该“费随事转”。虽然转出部门市住建局也有意向承接单位给付费用,实际操作中却遇到了难题,对于应该按什么标准、什么依据给予经费,是按办事的宗数算,还是按所需办事人员的人力成本算,目前并未有定论。

有此顾虑的还有市中小企业协会。该协会承接事项中业务量较大的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按照现行的政策可以收取申报人评审费,但是其他的事项大多没有经费。例如开展中心企业科技成果的鉴定和推广一项,需要组织专家评审,产生了支出,但是现行政策中没有向企业或社会个人收费的依据。“就算是在原来的政府部门行使这些职能,可能在部门预算列支中也没有单列的费用,大部分是和行政经费打包划拨的。因此事项转移出来了,没有办法、也没有依据拨钱给我们。”金元萍表明态度,政府将事项转出来的本意是支持社会组织发展,但是事项转了,钱权没有相应转移出来,长此以往将会挫伤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的积极性。

有受访者担忧产生“二政府”,有的社会组织称仍得不到部门信任和支持

“配套政策、监管等应由政府统筹推进”

“今年是第一年,大家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出现问题也不奇怪,还有不配套的地方也可以理解。但是我们希望随着承接事项一年、两年之后,慢慢解决这些问题,解决事权和财权不对等的问题。”市中小企业协会秘书长金元萍说出承接事项的社会组织最关心的问题。

也有来自政府部门的受访人士表示担忧,“事项交给社会组织办以后,如果监管跟不上,会使社会组织变成‘二政府’。政府不收钱,转到行业协会就可能收钱,毕竟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一旦收钱,就容易带来其他问题。”“政府转移一部分职能,对政府部门来说是简政放权,但是对于企业和社会组织来说,没有钱的话他们为什么要接,这是一个现实的矛盾。”市经信局一名负责人坦言市中小企业协会也曾向该局反映这个情况。他表示,也正是由于去年是转移的第一年,很多配套政策和措施还没有出台,设定承接期间为一年一签也是出于这个考虑,相信以后会越来越规范。

事项转移之后要加强监管和业务指导,是行业协会和行政主管部门都共同意识到的问题。市住建局在与行业协会签订的交接协议中,指出了作为转出单位的义务与责任,包括对转入单位进行相应的岗前培训及业务指导,另一方面也明确了转入单位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是,更多的受访者表示,目前清远有关部门对承接事项的社会组织的指导和服务“跟不上”,甚至有的政府部门仍然对社会组织抱有不信任、不支持的态度。

“不仅是配套经费的问题,还有配套的政策、指导、监管等一整套的东西,都应该由政府层面统筹推进。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目前仍然非常缺乏政府的政策支持和指引。”郑顺福指出当下清远社会组织要求发展壮大的需求,希望政府给予更多的更充分的政策鼓励、费用支持、业务指导。

行业协会要发展壮大,除了收取会费,还需要利用自身优势开辟更多的盈利渠道。在社会组织成长成熟起来之前,它们首先需要借助政社合作平台来获得更多的公共资金渠道和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机会。

■声音

市委党校行政与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唐葵:取消审批事项不光看数量更要看“含金量”

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重要突破口。清远行政审批改革的力度在全省来说都是比较大的,开局很好,但改革的任务仍然繁重而艰巨。首先是政府的权力清单要明晰,转移、下放、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光数量要减少,更要重质量,取消、转移和下放更多“含金量”高,确实有利于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的审批事项。

在改革的过程中要注重放管结合。一方面政府放权之后须加强服务和监管的职能,另一方面,要把握好放权的尺度,加快培育社会中介组织,及时承接政府所转移的职能,让社会参与改革,特别是加大对社会中介组织的培育和扶持,使其能够更好地承接政府所转移职能。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教授、研究员李东:政府主要精力应放在规划和监管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营造最优环境、激发改革创新积极性的核心环节,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关键之举。政府主要精力应放在抓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放在市场活动监管,放在节能环保、技术进步、安全保障的把关上。

能够放给社会组织的,政府应尽量下放。能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政府不再设立新的事业单位,而是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把不该由政府管的事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切实管好,政府把自身不擅长、不专业的事务交给社会组织,有利于政府从具体事项中解脱出来,激发社会力量和市场活力,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政府负责对社会组织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制约,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实施全程监督。

采写:清远日报记者 黄妍 通讯员 范桂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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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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