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会员服务工作意见咨询的通知(清物协〔2014〕39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协会的2014年工作计划,深化开展会员服务工作是2014年协会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为使会员服务更贴合会员的实际需求,我会决定开展一次意见咨询,了解会员单位的意见,请各会员单位积极提供意见。我会将结合本次调查结果调整会员服务内容。
意见调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0月1日止。
意见调查方式:书面征询。
意见调查反馈:向协会反馈电子稿及书面稿,其中电子稿发送到协会邮箱qywyxh@163.com,书面稿采取传真或亲自送达协会,传真号码:0763-3152291。
如有疑问,请致电3152290与协会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梁穗晴、李超婧。
附: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会员服务意见调查表
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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