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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两起“车堵门”事件探究清远人的公共意识去哪儿了?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4-04-23 17:49:21    文字:【】【】【】 阅读 (688)
摘要:来源: 清远日报


云山诗意贴出告示禁止该小区业主违章停放车辆。  (清远日报见习记者 洪会强 摄)

4月2日大妈深夜车堵环卫队,导致环卫车有“家”不能归。(清远日报见习记者 苏永杰 摄)(资料图片)

 

  ●网友“广东风之龙”:用“极端”的方式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令“弱势群体”利益受损。


  ●市人大代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刘华杰:不管是跟小区物业等产生了什么问题,停车堵在门口都是非常不可取的,干扰了正常的公共秩序。  ●市社科联副主席邹锡恒:这是城市管理与市民道德两方面都出现了问题。不仅需要市民自觉,机制也要跟得上去。

 

  4月2日,本报报道了《被噪音吵醒大妈车堵环卫车队十小时》。不想4月19日旧剧重演,因3元停车费与保安发生争执后,一车主把车停在小区出口处2天,导致众多业主难以正常出入小区。短短十几天内发生至少两次停车堵门事件,一些市民不由感慨:“清远人的公共意识去哪儿了?”

 

  对于各表苦衷的涉事双方,不少市民表示理解,并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回访1

 

  大妈车堵环卫车队 根源在附近小区业主违规停车

 

  本报4月2日报道,2日凌晨,房管局新村一大妈因被环卫车队发出的噪音吵醒,开车堵住了环卫车辆停放处大门,造成该路段堵塞近10小时。

 

  昨日下午,记者对此事进行回访,发现大妈停车主要是针对附近小区业主在小道上违规停车致使道路拥挤,而并非针对环卫车。通过劝阻,云山诗意小区的业主一般情况下,已不再将车停放在南门前路段,道路已经相对比较畅通。

 

  “车堵环卫车队”根源在附近小区业主违规停车

 

  提及4月2日大妈深夜车堵环卫队的事件,房管局新村小区保安周先生连声叹息,他表示大妈主要是针对附近云山诗意小区业主在小道上违规停车致使道路拥挤,而并非针对环卫车。

 

  周先生回忆,三年前,云山诗意小区在房管局新村大门附近建了座小门,此后该小区南侧的业主便开始将车停放在过道。由于过道只有5米宽,加上云山诗意小区业主在此处停车,环卫车很难通过,便按喇叭,吵醒了家住房管局新村大门附近的业主,因此发生“车堵环卫队”事件。

 

  据了解,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环卫所江南车队仅离房管局新村小区大门100米远,该车队队长何国洪介绍,车队共有环卫车30多辆,由于辖区清洁任务量大,车辆晚上也要工作。因此,过道如被云山诗意小区业主车辆堵住,环卫车很难转弯。

 

  何国洪称,吵醒房管局新村业主的并非喇叭声,而是警报器声。“环卫车司机一般不摁喇叭,但因道路拥堵,环卫车需倒一下,调整方向后再拐。”何队长说,环卫车倒车时警报器会响,接着,私家车的警报器跟着响,其他小车也会受到牵连响警报器,所以整个现场的声音就乱成一团。对此,何队长也表示很无奈。

 

  记者现场用何队长的卷尺量了一下环卫车,最大的洒水车长9.1米,宽2.5米;相对较小的清扫车长8.6米,宽2.5米,这样的车辆经过约5米宽且被其他车辆占道的路面,确实很难拐弯。

 

  据何国洪介绍,对于云山诗意业主车辆占道的事情,他们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是没有解决。

 

  房管新村物业管理主任汪先生介绍,有关云山诗意小区在小路上乱停放车辆的事情,他们和云山诗意小区的物业管理方进行了多次沟通,也向有关部门反映过多次,但是无论是交警、城市综合管理局、还是有关其他部门都没解决问题,“其实,云山诗意小区的南门没有规划,是不合规的,综管局说,可能会将这个门封死,只要云山诗意小区的业主不在路边停车,小路就不用拥堵,环卫车也就不会摁喇叭扰业主休息了。”

 

  之前该道路归属权不明 一纸公告禁止业主南门停车

 

  云山诗意小区物业管理方负责人谢道清称,小区内有1000个左右的停车位,停车费也不高,小区大约1000户左右的居民,停车位足够用,不是停车位不够或收费过高,导致业主在外面小路边乱停放的。

 

  “挨近南门两栋楼的居民为了图方便,将车停在小区外面的小路边。”谢道清称,他们物业管理方没有执法权,不能拖违章停放车辆,之前也一直劝导车主不要乱停放车,但是一些车主根本不听,“我们和车队、房管局新村目的一样,都希望这段道路畅通。”

 

  谢道清说,之前物业管理方还不知道南门道上述拐弯处的小路管理权归属,后来了解到这条路是有关部门借给小区使用的,“这样管理起业主违章停放在路边的车辆问题,我们就有了底气,因为业主还违章停放车辆,我们就同意环卫车队在车门门前砌一道围墙,这样大家以后都不要走南门了,对谁都不好。”

 

  自上次堵环卫车事件后,云山诗意小区物业管理方在路边贴上了一张公告,公告上写着:“物业服务中心在此呼吁:请个别爱贪图一时之便的车主,不要将车辆停放在该路段而影响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谢道清称,通过近段时间的劝阻,云山诗意小区的业主一般情况下,已不再将车停放在南门前路段,道路已经相对比较畅通。谢道清的说法得到了何国洪和周先生的证实。

 

  回访2

 

  清新美林宏景新城堵门对话涉事车主:不觉得自己做错

 

  本报昨日在A202清远社区版刊登了《停车费起争执小汽车堵小区出口两天》一文,报道了因不满停车收费起争执的一车主在19日晚将私家车停在清新美林宏景新城小区出口处,在20日凌晨该车又遭到突如其来的不明人士砸烂车前挡风玻璃,车主和物业双方协商不下。而这一停就是2天,导致众多业主难以出入小区,引起不满。

 

  21日下午16时许,车主邝先生已自行将车子驶离出口处。至于砸车行为是何人所为?清新警方表示,由停车纠纷到小车被砸已变成治安案件,警方也有到现场介入处理,目前案情仍在取证调查中。

 

  对话涉事车主:不觉得自己做错

 

  邝先生说,从车子被砸到22日晚,没有人过问此事,也尚未接到物业方面的沟通和联系。小区物业公司何先生表示,由于这几天外出,22日才回到清新,这几天将联系事主过问此事,至于是否赔偿,他认为,不知道何人所为,难以解决。

 

  昨天晚上,本报记者与涉事车主邝先生进行了对话。

 

  记者:为什么你的车在那里?

 

  邝先生:不是我要停在那里,是我的车开到了那里,他们不给我出去。

 

  记者:你停车的位置是不是停车位?觉得自己做错了吗?

 

  邝先生:是不是停车位怎么区分?我的车停在美林小区的露天停车场。据我了解,室内停车未满一个小时,以及超过1个小时未满8个小时,各有一个收费标准,而我的车是停在了美林小区,露天的,你说该怎么收费?再者,物业方面之前没有征求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也没有开过会,也没有说过这样停车会阻碍消防。

 

  记者:你把车停在那里,有没有影响其他车辆的进出?

 

  邝先生:没有,因为小区有很多出口,很多业主看到这个情况后,就掉头了。

 

  记者:如果有辆车停在了你经常进出的某个出口,这时候你的车要通过,你该怎么办?

 

  邝先生:我会掉头就走,然后打听是什么原因导致这样的情况。

 

  邝先生(感叹):我是弱势群体啊。

 

  记者:你为什么说自己是弱势群体?

 

  邝先生:我是“弱势群体”,我的车被砸了,我到派出所要求查看视频监控,工作人员说,视频监控坏了。某个媒体上,有个老太太说,几年前发生了火灾,就是因为我的这辆车停在这里,导致消防车进不来。但是那时候我的车还没有买过来。

 

  市民看法

 

  如果违章停车,发现后立刻拖走,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针对两次车堵门事件,本报官微发起了投票。参与的网友中,多数认为“不管什么原因,影响到他人就是不对。”只有1名网友表示“事出有因,可以理解。”

 

  但就房管局新村业主深夜堵环卫车的事情,不少市民认为堵环卫车的女士没有错,深更半夜正在睡觉被喇叭声、警报器声吵醒,放在谁身上谁也不愿意,“像我容易失眠,晚上稍微有点动静就睡不着,换成是我,我也会对环卫车抱怨。”市民赵峰表示。不过,赵峰同时说,环卫车一方也没有错,城市这么大,清洁工作总要做,何况这些环卫工还是深夜工作,他们很辛苦,碰到道路拥堵心情烦躁是可以理解的,“关键问题是,等政府部门应该对那个路段进行规定,比如禁止停车,如果违章停车,发现后立刻拖走,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市民张琼芳也表示,如果管理到位,云山诗意的车辆肯定不敢在那个路段违章停放车辆,“说到底,堵车的人和环卫车都没错,都能理解他们的心情。”她认为,政府相关部门应联手管理上述路段,制定相关管理细则,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违章停放车辆的事情,从而杜绝上述路段拥堵现象以及由此带来噪音扰民情况。

 

  而微博网友“广东风之龙”则认为,用极端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并不能从根本上去解决问题,反而会让其它同样是处于弱势群体的(其它业主)的利益受到损害,而最终导致其它人对当事人产生强烈的不满,导致天平倾向于强势群体那一边。

 

  律师观点

 

  不管是产生了什么问题,停车堵在门口都是不可取的

 

  市人大代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刘华杰认为,不管是跟小区物业等产生了什么问题,停车堵在门口都是非常不可取的。小区门口也是消防通道和救护车通道,如果万一碰巧小区发生了火灾,或是有人重病突发延误了治疗,那么违章停车者就属于刑事犯罪行为;即使没有产生严重后果,这种行为也干扰了正常的公共秩序,被影响者有权利要求堵门者承担经济赔偿,当然,这点在索赔时会遭遇举证难题。而当遭遇此类事件时,市民可以打电话报警,因为“堵门”确实扰乱了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完全有权利将车辆拖走。 


  ■谈“清新美林宏景新城堵门”

 

  “在清新宏景新城停车事件中,邝先生与物业之间关于停车收费的问题所产生的纠纷,是其双方的内部纠纷,其可以通过协商、向有关物价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等方式解决,但是如果采用停车堵门的方式就已经是对公共交通秩序的干扰;但是对于不明人士砸车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民法上的侵权行为,如果损失严重,甚至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的犯罪。”刘华杰。

 

  ■谈“大妈车堵环卫车队”

 

  对于房管新村的住户用车堵住环卫车队大门一事,刘华杰则认为即便住户是在受到环卫车辆半夜噪音干扰下作出的无奈之举,但维权的手段也应当合理。她的这个行为,的确已经扰乱了该路段的交通秩序,使得市区环卫工作不能正常进行。但由于其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不能对其进行相关刑事处罚,也不构成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等刑事犯罪。

 

  刘华杰还谈到,虽说住户的维权手段不合理,但此次事件的发生最根本的原因是由于周边部分车主在该路段乱停车导致车道变成“停车场”,造成环卫车辆进出需要来回倒车,产生噪音扰民所致。因此,要解决噪音扰民的问题,就必须对车道变成“停车场”的现象进行根治。  

 

  ■谈“违章停车谁来管?”

 

  “违章停车为什么没人管?”刘华杰对此发问。他提出,清远出现此类情况的道路很多,而在城市管理过程中又存在权责不明的问题,像云山诗意西门中间路段发生的问题,他曾经咨询过有关部门,交警提出不是市政道路不属于他们管辖,城管局又解释道路不归他们管,他们的管理权限只在马路旁边和商铺门口,这样许多地带就出现管理真空,给群众造成很不好的影响。

 

  刘华杰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道路”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虽然上述路段是在云山诗意与房管新村两个小区之间的道路,但是这并非两个小区内的道路,而且是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甚至是市政环卫车辆通行的地方,应当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范围内。

 

  对于这个范围,交警应当有管理权、执法权,不仅可以“开罚单”,必要时可直接使用道路清障车拖走,以维护交通秩序。同时,乱停车的行为也已经阻塞了必要的安全通道,万一发生火灾或者其他险情,消防车、救护车也不能进入,具有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对此消防部门,城管部门也应当对此进行相关的治理。

 

  “难道非要死了人才重视?”刘华杰谈到,对于此类情况,政府应该进行协调,消除监管真空。“交警不管的,城管都应管起来,不能机械划分,而街道办等基层组织也要作为”。刘华杰说。“要注意防微杜渐,关系到群众生活的都是大问题。”  

 

  ■谈“小区物业的责任”

 

  马献平律师认为,道路土地如果属于小区楼盘,小区就应该进行管理,而如果不属于小区,则由交警管理。这两处道路都在小区范围内,应该由小区物业进行处置。

 

  他谈到,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小区业主联合制定的小区行为规范,大家约定的条款也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业主选择了物业进行管理,物业就有权利制定相关行为规范,像上述的两种情况,小区物业完全有权利将违章停放的车辆挪走,安放到合适的位置,而由此产生的费用和不必要的损失,理应由违章停车者承担。如果违章停车者不同意支付,物业可以申请诉讼。

 

  专家观点

  道德的养成也需要机制的约束

 

  市社科联副主席邹锡恒认为,这是城市管理与市民道德两方面都出现了问题。对于云山诗意附近大妈堵门的事件,这是矛盾累积到一定程度后的爆发,政府在处理一些作息时间与居民休息时间相冲突,可能造成噪音污染的机械时,应该考虑到市民的正当权利,而车辆在道路乱停,其实也与市内停车场等配套设施跟不上紧密相关。“这并不是个例,实际上,近几年的清远,市内一些二线、三线街道都普遍面临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凭个人的力量肯定无法解决,要从城市管理上着手。”

 

  “市民也应该在道德上进行提升,跟管理方有矛盾,不能把气撒在公共利益上”。邹锡恒提起,现在清远许多市民公共道德意识还比较薄弱,乱停的事情在街道上到处可见,这种情况下,需要有完整、严格的管理制度来进行约束。“教育不是万能的,良好的习惯要在制约下才能养成。”他说。就像“停车堵门”事件,如果政府有建立相应的制度,有专门的执法,市民看到此类情况可以进行投诉,并马上得到处理,情况会好很多。

 

  “现在我市对交通问题的管理都放在了动态交通上,静态交通做得很不到位。在路上驾驶违规了有电子警察,大家都会小心,为什么静态交通上就敢乱停乱放?还不是因为他们这样做了,受不到任何实际的处罚!”邹锡恒说。“道德的养成仅靠自觉是不行的,机制上也要跟得上去。”

 

  统筹:清远日报记者 陈琳

 

  采写:清远日报见习记者 洪会强 岳超群 王喜闯 记者 成谕福

 

  摄影:清远日报见习记者 洪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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