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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住建局联合市消防支队、市物协等单位召开清远市区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座谈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4-02-29 17:13:08    文字:【】【】【】 阅读 (101)

为深刻汲取南京2.23”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广大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2024227日下午,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清远市消防支队、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等单位在美吉特华南装饰城A28栋四楼会议室召开了清远市区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座谈会。

本次会议出席单位主要有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莫开勇、清远市消防支队朱志杰,清城区住建局彭健聪、周聪,清新区住建局陈世良、李健欢,清城区消防大队、清新区消防大队,协会会长谢道清、监事长李曙明、秘书长张秋梅、副会长单位代表等共20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议由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科一级主任科员莫开勇主持。会议开始,由莫开勇向与会人员传达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吸取南京市雨花台区2.23”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清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南京市雨花台区“2.23”亡人火灾事故的警示通报》文件内容。

随后由市消防支队朱志杰为参会人员分析了南京2·23”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结合目前清远市住区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与充电现状,讲解相关安全防范措施、消防安全常识、电动车停放安全等知识,建议各物业企业在小区管理过程中应注意电动自行车是否停在楼道、楼层、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消防生命通道处,及时对违反消防安全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治理,切实提高认识物业企业所管辖小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会议上,各参会单位代表及物业企业代表就目前清远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管理存在的重点、难点和共性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会长谢道清表示目前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点选址需要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及指导;各物业企业负责人要清楚地认识到物企所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严格依法履职,减少和避免消防事故的发生;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消防控制中心人员的管理,要提升操作人员实操技能,下一步将积极组织物业企业集体参与消防技能培训,提高物业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最后,莫开勇指对参会的各单位代表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和要求:

一是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于屡次违规停放不听劝阻和拒绝配合的业主,物业企业应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报街镇反映。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教育引导,提高小区居民的防火防范意识,增强群众面对火情应对技能、逃生自救能力。

三是相关物业企业应加强对小区楼宇面停放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排查工作,对消防设施进行完善,加强管理监督,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四是对于电动自行车停放点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小区,应及时进行整改,建议安全点的设置可以充分利用小区绿化带或者空地进行建设。

 

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

20242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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