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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协参加清城区推进乡镇(街道)社区“1+6+N”一站式物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体系建设会议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3-09-18 09:40:14    文字:【】【】【】 阅读 (14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不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政法领域的实践创新,推进乡镇(街道)“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体系建设,按照《清远市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结合矛盾纠纷产生的特点,将物业纠纷作为诉源治理的小切口,打造 “无讼”社区示范点,以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下的镇街综治中心和社区网格前沿阵地作用为目标,将司法力量前端延伸,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市物协于9月8日上午参加清城区推进乡镇(街道)社区“1+6+N”一站式物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体系建设会议。

      会议由清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林列华主持,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区直机关工委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钟伟权、区法院院长房志伟出席会议。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区司法局、区市监局、区住建局、区城综局、区政数局、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洲心街办、洲心派出所、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谢道清、秘书长吴凤龙、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凤翔社区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在凤翔社区召开清城区推进乡镇(街道)社区“1+6+N”一站式物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体系建设会议

      会议中,我会会长谢道清提出,各政府职能部门应认清调解物业矛盾纠纷工作的重要性,应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并形成合力,及时调解物业区域的矛盾纠纷、减少物业管理纠纷诉讼案件,避免矛盾升级,物业纠纷调解工作有利于社会和谐和稳定;行政主管部门应鼓励行业大力宏扬正气,充分发挥优秀企业的榜样作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并实行奖优罚劣;对于利用物业纠纷挑起社会矛盾的“物闹”行为,应予以打击并依法惩处。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发挥行业协会的专业调解组织的作用,积极参与物业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和有效防范,突出党建引领调解工作,积极、主动、地化解各类物业服务领域的矛盾纠纷,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营造良好、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协会会长谢道清对试点方案提出意见建议

      区法院院长房志伟解读了具体工作方案,参会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对试点方案提出了意见建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钟伟权提出了三点要求,分别是在基层进行整合力量资源,开展诉源治理的无讼”社区示范点;提高对物业纠纷诉源治理的工作机制速度;进行区域的试点示范,从而带动全区的物业纠纷矛盾化解在源头。

     

            清城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区直机关工委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钟伟权作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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