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关于表彰2016年度优秀会员单位的决定
清物协[2017]4号
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关于表彰2016年度
优秀会员单位的决定
各会员单位
为表彰2016年度在我市物业管理行业作出贡献以及对本协会给予极大帮助和支持的物业服务企业,现根据《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优秀会员评选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协会秘书处综合评分和利用微信平台选票得分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评选分数排名选出前10名物业管理企业作为2016年度“优秀会员单位”。现予以表彰,以资鼓励。
附:《2016年度优秀会员单位名单》
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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