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省物业管理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截止2015年底,全省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多达80多万,这群人为改善城市形象、优化人居环境、构建和谐广东、提升百姓生活幸福指数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为此,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决定开展“2016年度广东省最美物业人”行业评选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物业人高尚的情操、勤劳的品质,加深社会各界对物业管理的认识,营造社会公众进一步理解物业人、尊重物业人、关爱物业人的良好氛围,借此提升物业服务行业的社会美誉度,促进我省物业管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活动主题
“2016年度广东省最美物业人”行业评选活动以“尚德职守·提升物业管理社会形象”为主题。深入挖掘宣传基层物业人在真诚服务业主、构建和谐的物业服务环境等方面所做出的不懈努力的优秀事迹,树立一批物业服务标杆和服务明星,提升物业管理的社会形象,最大限度激发物业人的工作热情。
二、活动时间
活动申报:6月8日——7月8日
活动初选:7月11日——7月15日
公众投票:7月18日——8月1日
专家评审:8月2日——8月19日
三、申报内容及条件
最美物业人:在广东省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一线员工,工作岗位为秩序维护员、保洁员、维修电工、物业助理和项目经理。
申报条件:从事物业管理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积极,责任心强;任劳任怨,爱岗敬业,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服务意识强,有亲和力,受到公司和广大业主的认可和好评。
申报人数:每单位限报两人。
四、申报流程及投票公示
(一)活动申报流程:
最美物业人采取个人自荐和企业推荐的申报形式,申请人填写好《2016年度广东省最美物业人申报表》(附件),于7月1日之前,由所在单位统一将申报表(一式二份并附电子版,2张一寸红底彩照、2张岗位工作照)报至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部,本会对候选人进行初审后将在协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并接受公众投票。候选个人评选总分值采取100分制,即公众投票占总分值的60%,专家综合评审占总分值的40%。
(二)活动初选;
省物协秘书处对各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整理、通知申报人员补充完善主要业绩材料等工作。
(三)公众投票方式:
1.网络投票:在“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网站”上开设“2016年度广东省最美物业人行业评选活动”投票活动官方网页。公众通过登陆本会网站进入链接投票。
2.微信投票:通过关注“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gdwyxh)点赞投票,以获赞数统计分值。
(四)专家评审
时间:7月25日——7月29日
结合公众投票情况,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个人进行实地考察,评选出2016年度最美物业人评选活动获奖名单。(专家评审委员会由本会组建)
(四)公示
“2016年度广东省最美物业人”行业评选出的最美秩序维护员、最美保洁员、最美维修电工、最美物业助理和最美项目经理入选名单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批准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获奖人员;对有异议的人员,由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组另行复检。
五、表彰办法
1、获奖人员,将由本会颁发“2016年广东省最美物业人”荣誉证书;并在2016年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表彰。
2、获奖人员的个人事迹将在《广东物业管理》杂志、省物协网站和微信上进行专题宣传。
六、工作要求
1、诚信守诺原则。凡参加评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本着诚实守信的精神,所申报材料务必真实,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参选资格和奖项,在行业通报批评并记录于企业诚信档案。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活动透明公开,结果将在本会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同等条件下,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优先参加。
七、联系方式
协会地址:广州省越秀区越秀北路224号之一首层
联系人:朱瑞平 联系电话:020-83642973
传 真:020-83642457 邮 箱:gpmi@163.com
附件:2016年度广东省最美物业人申报表;
附件: 2016年度广东省最美物业人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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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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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获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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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型 |
□最美秩序维护员 □最美保洁员 □维修电工 □物业助理 □最美项目经理 (请选择相应□打“√”,每人限报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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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年个人主要业绩材料(主要从事迹影响力、社会责任感和示范效应等方面简述,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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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申报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
最美物业人评审组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