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自荐或推荐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及监事候选人的通知(清物协[2015]5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协会2015年第一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草案)及《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会员单位可通过推荐或自荐方式,申请成为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以及监事候选人。请各会员单位按照《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换届选举办法》的要求进行自荐或推荐。自荐或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27日,过期将不再受理。
请有意向会员单位,填好《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和副会长候选人自荐、推荐表》,并加盖公章,于截止日期前提交协会秘书处。相关表格可通过协会网站下载。如有疑问,请至电3152290与协会工作人员联系。
附件:《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和副会长候选人自荐、推荐表》
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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