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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办理指引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4-05-19 16:28:23    文字:【】【】【】 阅读 (2031)

城区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办理指引

 

一、主管部门:清远市清城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

二、受理机构:清城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

三、办理对像:企业

四、办理条件
必须取得专业资质或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经营条件的企业

所需材料
1、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申请表(一式两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正、副本)复印件
5、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6、物业管理区域备案申请表复印件
7、提供物业服务等级及内容

窗口办理流程    
提交资料→受理→初审→审核→批准

网上办理流程  
提交资料→受理→初审→审核→批准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价格收费股   
 
工作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段6:00)
地址: 清城区东城澜水行政文化大楼7楼720室
联系电话: 0763-3939178
交通指引: 公交车205、 113、 605 阳光嘉园站下车,步行424米到达。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条、第20条。
2、《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第十四项。
 
备注


网址链接:http://wsbs.qingcheng.gov.cn/portal/serviceSubject/formView.seam?serviceSubjectId=b3d9c9de-47b7-4f59-a20d-4f479a9fbab6&cid=45299

 

表格下载:

见附件

 

附件下载:1400488414.xls (已下载27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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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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