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⒛16〕35号)的要求《人社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被废止,为适应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改革需要,更好保证协会培训质量,本会对《广东省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旧版证书”)进行改版并启用新版《广东省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证书》(以下简称“新版证书”),现就做好“新版证书”启用及证书更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换对象
1、旧版的由广东省物业行业协会颁发的“广东省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2、旧版已年审合格或未到期年审的有效资格证书。
3、已过期未年审的资格证书不得更换。
二、收费标准
1、省物协收费标准为每本工本费人民币15元,由清远市物业协会代收。
2、此款为代收款,不得以个人或公司名称转入协会会费帐户,必需现金交款,由协会统一交到省物协。
三、换证要求
1、到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qywyxh.com 或协会Q群下载“广东省物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xx市)换证登记表”
2、按要求填写表格并加盖单位公章。
3、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按要求在照片背面备注姓名并用胶水或双面胶黏贴。
4、身份证双面复印件一份。
5、“广东省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原件。
四、资料交到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地址:清远市新城区人民四路36号美吉特华南装饰城A28栋401,咨询电话0763-3636101或3636160,联系人:林小姐,梁小姐。
五、资料提交时间: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
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8年8月27日